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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发布时间:2015-07-15 18:54
信息来源:

部门名称:www.788365.com

 

事项编码

 

项目名称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www.788365.com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   其他

审批时限

3天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受理地点

昆明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871-63149820

申请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1份);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7.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照片请同时准备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9KB,电子照片的文件类型为.jpg。贴申请表的照片与上报的电子照片一致。8.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9.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1份)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管理服务项目  承接省级下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