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大教育扶贫,实施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昆明市2016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由昆明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6月24日起实施。为方便大家理解和执行,现就文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剖析。
3.开办时限: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的“十三五”期间。
二、招生条件范围
(一)招生条件:
1.报考考生应是昆明户籍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报考考生须填报《昆明市2016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报考登记表》,并经毕业学校、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民宗部门资格审查合格。
(二)范围及对象:
1.“阿诗玛班”招生范围及对象:(见表一)
昆明市户籍初中毕业优秀少数民族女生,其中面向石林县招收彝族女生15人,面向全市招收汉族及其他非世居少数民族女生8人。
一、阿诗玛班招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民族类别 |
彝族 |
回族 |
白 族 |
苗族 |
傈僳族 |
哈尼族 |
壮 族 |
傣 族 |
布 依 族 |
汉 族及其他少数民族 |
招生人数(60名) |
30 (其中石林15名) |
9 |
5 |
3 |
1 |
1 |
1 |
1 |
1 |
8 |
表一:
2.“民族班”招生范围及对象:(见表二)
(1)禄劝县、寻甸县、东川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石林县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
(2)晋宁县双河彝族乡、夕阳彝族乡,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
(3)昆明市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农村户籍少数民族学生。表二:
二、民族班招生 |
禄劝县 |
寻甸县 |
昆明倘甸和轿子山两区 |
东川区 |
石林县 |
晋宁双河彝族乡 |
晋宁夕阳彝族乡 |
宜良九乡彝族回族乡 |
宜良耿家营彝族苗族乡 |
其他地区农村户籍少数民族考生 |
昆一中(50名) |
12 |
9 |
7 |
5 |
5 |
1 |
1 |
1 |
1 |
8 |
昆三中(50名) |
12 |
9 |
7 |
5 |
5 |
1 |
1 |
1 |
1 |
8 |
师大附中呈贡校区 (50名) |
12 |
9 |
7 |
5 |
5 |
1 |
1 |
1 |
1 |
8 |
云南民族大学附中(60名) |
14 |
13 |
9 |
5 |
5 |
— |
— |
— |
— |
14 |
合计(210名) |
50 |
40 |
30 |
20 |
20 |
3 |
3 |
3 |
3 |
38 |
三、录取办法
(一)“阿诗玛班”和“民族班”作为平行志愿,在全市普高提前批次录取之前录取,录取时,按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
1.“阿诗玛班”录取:
(1)由市教育局、市民宗委组织云南民族大学附中根据昆明市2016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考生的志愿,依据招生名额、比例和升学成绩择优确定“阿诗玛班”初选名单。
(2)云南民族大学附中自定录取控制线招收 “阿诗玛班”学生。
(3)少数民族族别出现未完成的招生指标配额,统一调剂到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按升学成绩择优录取。
2.“民族班”录取:
(1)由市教育局、市民宗委组织昆一中、昆三中、云师大附中呈贡校区、云南民族大学附中4所学校,根据昆明市2016年普通高中“民族班”考生的志愿,依据招生名额分配指标和升学成绩择优确定“民族班”初选名单。
(2)实行划定招生最低控制线的录取办法,昆一中、昆三中在本校录取的郊县班分数线基础上下降10分招收“民族班”学生;师大附中呈贡校区在本校录取的公费学位生分数线基础上下降10分招收“民族班”学生;云南民族大学附中根据名额和招生实际自定录取控制线招收 “民族班”学生。
(3)若有县(市)区、民族乡出现未完成的招生指标配额,统一调剂到昆明市其他县(市)区农村户籍少数民族考生,按升学成绩择优录取。
(二)“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正式招生名单确定后,经市教育局、民宗委审批盖章,由学校到市招考院办理提档录取手续。凡录取到“阿诗玛班”和“民族班”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
(三)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到“阿诗玛班”或“民族班”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就读,逾期1周(7天)不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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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