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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788365.com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 12:32
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民宗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民族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族政策和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实施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培养计划,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在云南民族大学附中举办“阿诗玛班”,以昆明市户籍初中毕业优秀少数民族女生为主体,同时招收部分昆明户籍汉族女生,2017年计划招收60名。同时,在昆一中、昆三中、云师大附中呈贡校区、昆三中经开区分校、云南民族大学附中5所学校开办“民族班”,重点招收“两县两区”(禄劝县、寻甸县、倘甸区、东川区)、石林县及4个民族乡(即,晋宁县双河彝族乡、夕阳彝族乡,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耿家营彝族苗族乡)的少数民族学生和其他县(市)区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2017年计划招收21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阿诗玛班”招收60名,其中少数民族女生52名;汉族女生8名。

  (二)“民族班”招收210名,昆一中、云师大附中呈贡校区各招收50名,昆三中招收30名,昆三中经开分校招收20名;云南民族大学附中招收60名。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

二、招生条件范围

  (一)招生条件

  1.报考考生应是昆明户籍的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报考考生须填报《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报考登记表》,并经毕业学校、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民宗部门资格审查合格。

  (二)范围及对象

  1.“阿诗玛班”招生范围及对象:

  昆明市户籍初中毕业优秀少数民族女生,其中面向石林县招收彝族女生15人,面向全市招收汉族女生8人。

  2.“民族班”招生范围及对象:

  (1)禄劝县、寻甸县、东川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石林县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

  (2)晋宁县双河彝族乡、夕阳彝族乡,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耿家营彝族苗族乡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

  (3)昆明市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农村户籍少数民族学生。

三、报名申请

  1.填报登记。报考“阿诗玛班”和“民族班”的考生于5月30日前完成报名登记工作,考生可在昆明教育信息港(www.kmedu.net)网站下载《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报考登记表》(附表2)一式3份,按栏目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2.审核备案。报考考生资格,由考生毕业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民宗部门于6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考考生,由学校在校内进行公示。《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报考登记表》1份给考生填报志愿用,1份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存档,1份由县(市)区民宗部门存档。

  3.填报志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于7月2日—9日,由县(市)区教育局、省、市属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单独在《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内填报招生学校志愿。7月9日前,县(市)区以教育局为单位,省、市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报名登记表》及分报考学校汇总的《昆明市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报考考生汇总表》(附表3)加盖公章,并形成Excel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箱同时报送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处。

四、录取办法

  (一)“阿诗玛班”和“民族班”作为平行志愿,在全市普高提前批次录取之前录取,录取时,按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

  1.“阿诗玛班”录取:

  (1)由市教育局、市民宗委组织云南民族大学附中根据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考生的志愿,依据招生名额、比例和升学成绩择优确定“阿诗玛班”初选名单。

  (2)云南民族大学附中自定录取控制线招收“阿诗玛班”学生。

  (3)少数民族族别出现未完成的招生指标配额,统一调剂到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按升学成绩择优录取。

  2.“民族班”录取:

  (1)由市教育局、市民宗委组织昆一中、昆三中、云师大附中呈贡校区、昆三中经开区分校、云南民族大学附中5所学校,根据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民族班”考生的志愿,依据招生名额和升学成绩择优确定“民族班”初选名单。

  (2)实行划定招生最低控制线的录取办法,昆一中、昆三中在本校录取的郊县班分数线基础上下降10分招收“民族班”学生;师大附中呈贡校区、昆三中经开区分校在本校录取的公费学位生分数线基础上下降10分招收“民族班”学生;云南民族大学附中根据名额和招生实际自定录取控制线招收“民族班”学生。

  (3)若有县(市)区、民族乡出现未完成的招生指标配额,统一调剂到昆明市其他县(市)区农村户籍少数民族考生,按升学成绩择优录取。

  (二)“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正式招生名单确定后,经市教育局、民宗委审批盖章,由学校到市招考院办理提档录取手续。凡录取到“阿诗玛班”和“民族班”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

  (三)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到“阿诗玛班”或“民族班”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就读,逾期1周(7天)不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和待遇

  1.录取到“阿诗玛班”“民族班”的学生,由学校混合编入其他普通班学习,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2.录取到“阿诗玛班”“民族班”的学生,由市级财政按每生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学校,用于免除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六、组织领导

  1.市教育局和市民宗委共同负责对“阿诗玛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的组织,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民宗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阿诗玛班”“民族班”招生政策的宣传,做好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工作。

  2.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做好“阿诗玛班”“民族班”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录取结果公布在昆明教育信息港上,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加强管理,要组织体格检查、思想品德考查、入学资格审查等,对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出,无条件退回,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明阳       电话(传真):63135804

电子邮箱:2831288966@qq.com

  

 

附件:1.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2.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报名登记表

    3.昆明市2017年普通高中 “阿诗玛班”和“民族班”招生报考考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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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2日